「今天你的小哔哔响了吗?」
晚上值班时,医院会给实习医生一台传呼机——被亲切地称呼为小哔哔。
当有病人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,小哔哔就会哔哔响。
医院就这样把照顾医院里所有病人的责任扔给了你。他妈的所有病人!
值夜班的住院医生和主治医生在楼下急诊室接治新病人,你则在楼上病房里孤军奋战,就像在独自划动一艘巨轮,船还着火了,而且没人真的教过你该怎么划船。
没错,你知道该如何检查病人的心血管系统,知道冠状动脉的生理机能,但即便你能满分识别出心脏病发的全部征兆和症状,也不意味着在第一次面对时不会手足无措。
一间病房到另一间病房,一名护士到另一名护士,一次紧急情况到另一次紧急情况,小哔哔不停,险情不断,整夜如此。
此时,职称高你少许的同事们正在急诊室里治疗具体病症,比如肺炎或者断腿什么的。
而你的病人们处于同样的危急情况之中,但记住了,他们是住院病人,这意味着他们身上已经有某处出了严重问题。
治疗他们有点儿像在汉堡店购买「自己动手做汉堡」套餐:他们是症状叠着症状,疾病套着疾病。你面对的是一位新患上肺炎的肾衰竭患者,或者刚刚从床上滚下来摔断腿的癫痫病人。
你就是个只有一人且训练无素的移动急诊室,浑身沾满体液(而且是那种你压根儿不敢拿来开玩笑的体液),挨个照料着漫长无尽头而又火急火燎的病人们——别忘了,就在 12 个小时前,还有整整一队医生在负责这项工作。
有那么一瞬间,你会突然开始怀念那些耗费 16 个小时的行政工作了。
(又或者,假如我斗胆妄想,我多么想从事一份折中的工作,既没有远超于我的能力,又不至于让自己觉得是在浪费时间。)
到了 2005 年 8 月,我终于成了一名住院医生。刚刚当了 12 个月的医生,很显然我整个人还处于「实习」的状态,但到了这时候,「住院」的字眼毕竟被强塞进了我的头衔之中。
也许这样做是为了让病人更有信心吧:毕竟我才 25 岁,却要用手术刀剖开他人的肚皮。
此外,要不是贪恋职称改变所带来的小小的虚荣心,看到新的值班表时,我几乎要从医院楼顶上跳下去了。
而且,我也没脸说自己「升迁」了,因为任何实习医生工作一年后都会自动变成住院医生,就像在麦当劳工作的人胸章上会多颗星星一样——不过我很怀疑,在薪资水平上,麦当劳叔叔可能比国家医疗服务体系大方得多。(1)
我相信一个人真的有可能在技术上通不过住院医生这关,然后被要求重新来过,虽然现实中我并没听闻过这样的事情发生。
请注意,我还算上了我的两位朋友,其中一个当住院医生时和病人在值班室里睡觉,另一个因为精神涣散,给一位青霉素过敏的病人开了青霉素,而不是扑热息痛。
就连他们俩都过关了,所以谁知道发生什么样的事你才会被要求重修呢。
从住院医生阶段起,你就要决定自己的专长方向。
假如选择全科,你会继续在医院里待几年,在类似急诊、普通内科和儿科这样的地方轮岗,然后就能被派到社区里,穿上胳膊肘带补丁的呢子西装,被赋予不断向病人挑起眉毛的特权。
假如选择做医院医生,你还要多蹚几摊浑水才能决定最后的道路。
假如喜欢做外科医生,肛肠外科、心脏外科、神经外科、整形外科任君挑选。
(不过整形外科通常是留给医学院里的橄榄球队员的,因为这个科除了锯骨缝皮之外没什么技术含量——我很怀疑所谓「他们选择了这科」,不过就是把手指放到墨水里,然后按了个同意的指纹。)
假如不喜欢那么亲力亲为的工作,你在一般内科中也拥有许多选择:老年病科(2) 、心内科、呼吸科、皮肤科(选择这一科,你就选择了一种虽然有些令人厌恶但相对轻松的生活方式——皮肤科医生夜里出急诊的次数用一只长满鳞癣的老手就可以数清)。此外,还有一些介于内科和外科之间的科室,比如麻醉科、放射科、产科和妇科。
我本人选择了妇产科——在医学院时它有个更迷人的名字,「小逼孩儿与逼科」。
我本科论文写的就是这一领域,所以多少算是笨鸟先飞,假如有人问我患有抗磷脂综合征的母亲所生的早产儿通常有何特征,我都能回答得出来,然而尴尬的是从来没人问我。
我最喜欢产科的一点在于,你接收的是一个病人,送走的往往是两个或以上的病人,这可比其他科室的得分率高多了(说的就是你——老年病科)。
此外,我还记得上学时一位主治医生对我说:选择妇产科是因为它相对容易。
我中意妇产科的另外一点在于,它是内科和外科的混合——做实习医生的经历启示我,我最好不要有专长。
我将有机会在不孕不育门诊和产房里工作——和帮助不能生育的夫妻以及接生婴儿比起来,还有哪个科室能给人更强烈的职业荣誉感呢?
当然了,假如过程中遇到差错,这份工作所带来的情感挫折也是最强烈的——毕竟,不是所有鹳鸟都能安全着陆——人生不也是这样嘛,你曾有多嗨,就要忍受多么痛苦的低潮。
事实上,在不断轮岗的过程中,我已经排除了选择其他科室的可能性:太令人抑郁,太难,太无聊,太恶心人。
妇产科是唯一一个让我兴奋,并且真的有所期待的地方。
当然了,我是花了几个月才下定决心并正式做出申请的。犹豫不决的原因在于,从 18 岁决定读医学院后,我就再没做过任何重要的人生决定——而读医学院的最大理由也只是觉得学生会卖的扭扭薯条很有诱惑力。
到了 25 岁,我才迎来人生中第一次严肃的选择,面对《人生抉择》这本大书终于能展开自己的冒险。我不仅得学会选择,还得学会正确地选择。
假如决定了要拿起产钳,就翻到下一页吧。
2005 年 8 月 8 日,星期一
这是我在产房工作的第一周。接到助产士电话,她说病人 DH 在产下一名健康的婴儿后突然感觉有点儿不舒服。没人喜欢机灵鬼,但赶到病房后,我发现无需具备神探可伦坡、杰西卡·弗莱彻的头脑,也能知道她「感觉有点儿不舒服」的原因在于鲜血正从阴道里喷涌而出。我赶快按下紧急呼叫按钮,期盼某个顶用的人能够快点儿出现,一边心虚地安慰病人一切都会没事的——而此时她正在用血柱不断装饰着我的双腿。
副主任医生赶了过来,对病人进行了 PV(4)检查,然后取出了一块导致流血的胎盘。异物刚被取出,病人就显得好多了(5),再输了点儿血后,她几乎完全没事了。
我回到更衣室里,准备换身干净的工作服。这是本周我第三次被别人的鲜血浸湿内裤了,有什么办法呢?
我只能扔掉内裤,继续回去工作。这可是 CK 的,15 英镑一条,我感觉自己是越工作越穷啊。
这次血浸得比哪次都深,我发现连自己的小弟弟都被染红了。哎,事情简直不能更糟了——我有可能因此感染艾滋病病毒,而且没有人会相信我是这么得上的。
2005 年 8 月 27 日,星期六
一名实习医生请求我和他一起去查看一位手术后 9 个小时没有排尿(6)的病人,我跟他说,我已经有 11 个小时没有尿尿了,就是因为像他这样的人在不停地浪费我的时间。
听了这话,他的脸皱得像被胖小孩儿用拳头砸扁的薯片包装袋,这让我立刻感到自己失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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